【导语】: 在嘉兴市内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哪些证明?其中房屋证明是指哪些?本地宝小编整理了嘉兴市办理居住证所需要的房屋证明材料,大家可以前来了解一下
1. 新居民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原则上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 身份证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
⑵ 临时居住证复印件或历史信息查询表。
⑶ 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等。
⑷ 住房租赁合同或单位租房证明或个人购房证明。
⑸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个体从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从业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等)或用人单位证明。
⑹ 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的证明。
2. 新居民符合直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条件的,需补充提交相应材料:
⑴ 符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条件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⑵ 符合“被选为县级及以上党代会代表或者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条件的,需提供代表或委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有关文件复印件。
⑶ 符合“荣获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条件的,需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⑷ 符合“担任规模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条件的,需提供任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有关文件复印件。
⑸符合“获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助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需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有关文件复印件。
⑹ 符合“获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科技部门认定的科技创新成果”条件的,需提供科技创新成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有关文件复印件。
⑺ 符合“个人在嘉兴投资或年经营纳税达到一定数额”条件的,需提供注册资金证明或纳税清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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