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住房公积金是国家对劳动者住房问题的一项保障性政策,对于人们的生活有重大影响,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标准见正文。
一、嘉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二、基数确定规则
最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最低: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其中确有困难的用人单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审议通过并经公积金管理部门核准,可按不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确定。
三、缴存比例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在5%-12%之间确定。
特殊情况下,可由公积金管理部门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将缴存比例降至5%以下。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缴存托管对象的缴存比例暂按8%执行。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后的2倍。
四、缴存时间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全月应发工资分别乘以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之和。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全月应发工资分别乘以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之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嘉兴本地宝公众号,聊天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嘉兴公积金网上办理入口、了解提取、缴存、贷款办理指南及常见问答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