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职工在原单位设立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已封存且无欠缴金额,可由新单位向本市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将原住房公积金账户转至新单位继续缴存。详见全文。
在嘉兴工作有变动怎么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转移?
一、原单位和新单位均在嘉兴市域内,账户可办理同城转移
职工在原单位设立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已封存且无欠缴金额,可由新单位向本市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将原住房公积金账户转至新单位继续缴存。
温馨提示:上述账号转移可由新单位公积金业务经办人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办理步骤可参考链接: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在线操作不成功?这种情形请按“调入”做!
二、原单位在嘉兴市域内,新单位在嘉兴市域外,可将账户余额转出至市外新单位设立的账户
职工到本市以外地区工作,已在新单位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原单位设立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已封存且无欠缴金额,在本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商转公贷款),满足新单位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账户转移要求后,可申请将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出至市外新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三、原单位在嘉兴市域外,新单位在嘉兴市域内,可将账户余额转入至本市新单位设立的账户
职工由本市以外地区到本市工作,已在本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满6个月的,可向本市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将在原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至在本市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温馨提示:上述二、三所述个人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可由职工本人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便捷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嘉兴本地宝】,后台回复【公积金】,可以快速获取嘉兴公积金提取、贷款、缴存、商转公办理地点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