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嘉兴市医疗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聘任20名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时间截至11月22日前。
为强化社会监督作用,更好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切实维护基金安全,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4〕24号),嘉兴市医疗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聘任20名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以下简称社会监督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热心医疗保障事业,坚守为民情怀,有较强的责任心;
(三)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诚实守信、公道正派,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未发生违纪违法等问题,没有出现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等方面问题;
(五)熟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具备专业技能,善于联系群众,能够履行监督员职责;
(六)保守秘密、遵守纪律,未经允许不得公开或泄露参与监督活动获悉的工作内容和信息。
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先进模范人物、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熟悉医药卫生行业政策制度者优先考虑。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参与医疗保障制度运行情况的调查研究;
(二)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情况进行监督,发现并及时反馈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三)对医疗保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完善医保政策、优化医保管理、强化基金监管等建议;
(四)根据医疗保障部门安排部署,积极参加宣传、培训、研讨、监督检查等活动;
(五)关注民声舆情,反映社会各方对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参与网络和媒体互动,弘扬正能量。
三、报名方式
按照自愿原则,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方式报名,有意向者请于11月22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jxsybj@126.com,或邮寄至嘉兴市医疗保障局(地址:嘉兴南湖区中环南路中南大厦10楼)。点击此处获取报名表
四、其他事项
(一)市医保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聘任条件,结合工作需要及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龄结构和健康状况等情况,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聘任人选,并在局门户网站和公众号进行公布。
(二)市医保局正式聘用并颁发社会监督员聘书。聘期为两年,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可以续聘;期满后不再续聘的,视为自动解聘。
(三)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工作为公益属性,无报酬,社会监督员提供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医疗保障部门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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