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新居民申请办理积分制管理有哪些条件?怎样申请办理积分制管理?如何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或小学?本地宝为你带来了相关积分入学政策问答。
1、新居民申请办理积分制管理有哪些条件?
答:1、持有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1年(含)以上;2、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3、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工作(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自主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一年内累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6、五年内无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等违法犯罪记录(过失违法犯罪处缓刑以下处罚的除外)。
2、新居民怎样申请办理积分制管理?
答:直接向居住地新居民事务所提出纳入积分制管理的申请。
3、申请积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材料包括《浙江省居住证》、子女有效户籍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海宁市新居民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社会保险清单、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商品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文化程度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详情请阅读》》》海宁市办理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申请材料
4、缴纳社保的证明到哪里开具?
答:到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地址:嘉兴市南湖区禾兴南路334号)或凭申请人本人的市民卡(身份证)到海宁市各镇(街道)社会事业所打印社保缴纳清单,并加盖公章。(缴纳社保需在市本级范围内,市本级以外不作积分)。
5、个人公积金缴纳证明如何开具?
答:凭个人身份证到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嘉兴市会展路408号)开具缴纳清单,并加盖公章。
6、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如何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或小学?
答:其父(母)必须参加海宁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然后须在5月—6月底前的工作日内向居住地镇(街道)新居民事务所提交或更新新居民积分制管理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并填写《海宁市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逾期不再受理。
7、新居民如其子女申请入学需要向就读学校提交什么材料吗?
答:1、积分入学申请表;2户籍证明材料;3、非本市小学毕业生申请就读初中的须提供学生基本信息表。
8、积分后,如何申请入读学校?
市教育局7月上旬公布全市新居民子女招生计划,各相关学校将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每年7月中旬左右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公布录取名单。被录取新居民子女在接到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入学处理。
9、申请了积分是否一定能入读海宁市的中、小学?
答:各相关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符合积分入学分数线的新居民,按积分由高到低录取其子女入学,录满为止;对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新居民子女,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10、海宁市新居民子女入学的政策和文件在哪里可以查询到?
答:可以在海宁市新居民事务局网站、海宁教育局网站进行查询,并下载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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