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嘉善县2022各高中录取分数线
2022-06-24 17:17 来源:嘉善教育之声
【导语】:2022年浙江省嘉兴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在7月2日-3日举行,要求考前14天开始健康监测,详见正文。
发布时间:2022年6月16日
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7月2日-3日举行。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平安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须于考前14天通过“浙里办”或“支付宝”APP完成浙江“健康码”的申领,并如实申报考前14天内本人健康状况。
考生要自觉遵守嘉兴市疫情防控规定,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和与不必要的人员接触,非必要不出市,在市外的考生须提前14天返回嘉兴。考前14天内有省外活动轨迹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活动轨迹的考生要及时向所在中学或市教育考试院报告。
二、考生应于考前14天开展自我健康检测,如出现“健康码”为非绿码或有发热(≥37.3℃)、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所在中学或市教育考试院报告,并按规定到定点医院进行诊治。
三、嘉兴市本级高中学校在校生,由学校负责考前14天健康情况监测,要求学校集体送考,不要自行前往考点应考。考试当天学校负责考生的测温工作,填写《2022年嘉兴市学考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盖章),每半天一张交考点备案。
在嘉兴市本级高中学校就读考生确有特殊原因需自行前往考点应考的,送考学校提前与考点联系,给考点提供名单。考生每场考试进入考点前须配合测温及核验健康码、行程卡。
四、根据嘉兴市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须于首科开考前向考点学校提供我市医疗机构出具的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集体送考,由送考学校提供证明材料。
五、 考生应于考前3日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前需按提示在相应界面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无浙江“健康码”或“健康码”异常者不予线上打印准考证,请及时与学校或市教育考试院联系。
六、考生每次进入考点时均须配合测量体温(集体送考除外),出示“健康码”“行程卡”,进入考点和考场时注意控制入场速度,保持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候考期间人员间隔1米以上,不聚集、不聊天。考试结束后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七、 考生在非考试时段应佩戴口罩,建议考生在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备用隔离考场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八、考生健康监测异常或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等症状,考生应主动配合考点管理,按要求受控转移至临时隔离室进行排查,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有异常情况人员在核酸检测结果确定前,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九、考生应高度重视交通、住宿、饮食安全和自我防疫保护,要事先了解考点交通拥堵情况,赴考时尽量提前出行,为入场检查、体温检测留下足够的时间,并自觉服从考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要求。
十、请考生和家长及时关注嘉兴当地的疫情防控规定,如遇疫情形势发生变化,防控要求有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幼儿园是小朋友启蒙性教育的起点,好的幼儿园会让小朋友受益终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嘉兴幼儿园综合性排名的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和《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现就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嘉善县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制定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办法,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精神,为确保我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2017年秋季我市城区普惠性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3月24日桐乡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2017学年桐乡市市区公益性幼儿园招生报名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对2017学年市区幼儿园招生计划进行了详细介绍,具体请阅读本文。
近日,嘉兴市教育局下发了2017年市本级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家长们关心的问题都有了回答。嘉兴本地宝为你提供相关信息。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依照《关于做好市本级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嘉教基【2017】8 号)的文件要求,现就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实施,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及上级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现就2017年秋季我市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结合嘉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市本级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嘉教基〔2017〕8号)文件精神,按照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性的要求,现就我区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
近日,嘉兴教育网发布了有关2017年嘉兴市本级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的公告,以防错过报名时间,嘉兴本地宝为你整理了此次考试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文件中关于全面推行义务教育中小学“阳光招生”的指导意见,现将2017年秋季招收具备城区户籍学生就读小学、初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考科目时间安排的通知》,通知公布了2017年高考全国统考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
2022-06-24 17:17 来源:嘉善教育之声
2022-06-24 16:44 来源:平湖发布
2022-06-24 16:30 来源:桐乡教育
2022-06-24 16:18 来源:海宁教育
2022-06-24 13:46 来源:浙江考试
2022-06-24 08:50 来源:南湖发布
2022-06-24 08:42 来源:南湖发布
2022-06-23 13:50 来源:海宁教育
2022-06-23 13:34 来源:海宁教育
2022-06-23 13:18 来源:海宁教育